金融教育宣传月丨守好个人钱袋子,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
2024-09-16
当前,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呈现网络化、隐蔽化、多样化的趋势特征,为帮助广大投资者及时掌握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最新作案手法,有效提高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识别、防范能力,我司特转载一批2024年非法证券基金期货的典型案例,提醒广大投资者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。
案例一:以卖酒名义变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
案情简介:深圳某公司通过网络招揽客户,声称可以推荐靠谱股票。在与投资者互加微信后,告知只有购买其酒水,才能加入微信投资群得到股票推荐服务。在该公司的利诱下,投资者共计花费数万元购买了酒水。投资者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证券投资分析、预测、建议进行投资,亏损严重。后续,在推荐了一段时间股票后,该公司便解散了服务微信群,投资者再也无法联系上该公司。
警示:从事证券、期货投资咨询业务,应当经证监会核准。未经核准,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能为证券、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、期货投资分析、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。近年来,部分不法分子以提供投资咨询服务、配送股票等为诱饵,以远超实际价值的高价出售其商品,相关行为既涉及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,又涉嫌诈骗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,广大投资者应予以警惕。
案例二:利用网络平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
案情简介:一些不法分子在深圳某网络平台开设知识付费课程,打着“炒股养家”的旗号,实际上收取客户费用向客户推荐个股。投资者按照其预测、建议进行股票投资,损失惨重。这些不法分子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,向证券交易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、预测或者建议并收取费用,其行为构成非法证券投资咨询。
警示: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,应当经证监会核准,未经核准,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。当前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呈现网络化、匿名化趋势,广大投资者在接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前,可登录证监会、中国证券业协会(信息公示网址:https://gs.sac.net.cn/pages/registration/sac-publicity-report.html)网站查询提供服务的公司是否为持牌机构,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具备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且受聘于前述持牌机构。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,远离非法荐股,避免利益损失。
案例三:利用微信群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
案情简介:深圳某公司通过网站、平台留言等方式利用互联网宣传其公司某某老师炒股技术如何高超,并将投资者引流至微信。在微信中客服称该老师可以提供带单服务,相关推荐个股、买卖点位将在微信群中进行分享,但需缴纳数万的入群费方可入群。经核查该公司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,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。
警示:近年来,通过互联网“公域”公开宣传引流至微信、QQ等“私域”进而躲避监管,已成为不法分子开展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惯用作案手法。请广大投资者不要轻易相信暴富、必涨、涨停、暴涨、牛股等话术,不要轻易添加微信群、抖音群,如需投资理财服务,请选择正规有资质机构合作。
特别提醒:开展证券期货业务,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,取得相应业务资格。广大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(www.csrc.gov.cn)、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(www.sac.net.cn)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(以下简称中基协)网站(www.amac.org.cn)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(www.cfachina.org)查询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,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。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,均属于非法活动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基协登记,私募基金产品应当在中基协备案,相关信息可在中基协网站(www.amac.org.cn)查询,请勿投资未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产品,防范投资风险,守好个人钱袋子。
资料来源:深圳证监局《深圳证监局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系列宣传案例(第2期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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